党建团学

团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团学 -> 团学工作 -> 正文

材料与能源学院“返家乡”社会实践(三)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03 点击:

“稚慧天平”托管 社会实践教育

实践人:材料与能源学院2022级材料化学 吴嘉奕

实践地点:鄱阳县人民法院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有幸参加了管家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的一个月时间里,我担任了法院职工之家教育服务岗位,负责配合法院工会开展教育服务活动。我对家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更清晰的规划。

实践不仅是理论知识的延伸,更是我们青春年华的一段宝贵的经历。在实践中,我不仅获得了专业技能的提升,还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我也明白了社会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我们作为大学生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通过在法院职工之家的托管教育工作实践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制定班级纪律,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与纠纷等,提高了我的管理能力。并且蔡子期间,我学会了如何制定学生的课程安排,如何进行教学辅导等,提高提高了我的教育能力。我与其他老师和家长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提高了我的团队合作能力。

通过此次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托管教育的重要性和挑战性。首先,我将把在人民法院实习期间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应用到未来的学习与工作中去,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其次,我将继续关注家乡的社会发展动态,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为家乡的繁荣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和教育能力,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589号
  • xuanchuanbu@jxstnu.edu.cn

版权所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弘德楼5楼 材料与能源学院 备案号:赣ICP备2023017690号-2